| 索 引 号: | 11222405316736065T/2021-01466 |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龙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21年02月09日 |
| 标 题: | 春节消费警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1年02月09日 |
| 索 引 号: | 11222405316736065T/2021-01466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龙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2月09日 |
| 标 题: | 春节消费警示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年02月09日 |
春节消费警示
2021年春节即将来临,我市又将迎来餐饮、购物等一大波消费高峰期,同时也是引发消费纠纷的高发期。龙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加强安全防护,切实维护自身权益,避免消费风险,享受幸福祥和新年。
一、年货购买需谨慎
节假日期间,商家的各类促销活动五花八门,令消费者目不暇接。购买商品时应当仔细查验商品的品名、包装和生产厂家等信息,是否与要购买的商品信息一致。若购买冷链产品,要到正规的市场和超市,并在指定区域进行购买。选购冷链产品时注意查看冷链食品溯源码,通过“扫一扫”功能即可查看商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杀证明,即“三证一码”。购买商品后应当及时索要发票,保留购物凭证。
二、预付消费有风险
春节期间是各类预付款式消费促销的旺季,如美容、美发、洗车、健身等等,受今年疫情影响,无疑加大了预付款消费方式的风险。在此提醒各位消费者在办卡前务必了解清楚卡的使用条件、优惠条件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要签订一份书面合同并仔细查看合同约定,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理性选择预付式消费卡。
三、外出聚餐要注意
春节期间是外出聚餐、聚会的高峰期,受疫情影响,节假日期间要更加注意饮食安全和卫生。外出聚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餐饮服务商家订餐,积极配合店内工作人员扫码测温。用餐后将剩余饭菜主动打包,切莫讲排场、爱面子,让盛宴变“剩”宴。
龙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