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2405013611126L/2025-26544 |
| 分 类: | 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龙井市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5年10月30日 |
| 标 题: | 龙井市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公告(第2号)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30日 |
| 索 引 号: | 11222405013611126L/2025-26544 | 分 类: | 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龙井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10月30日 |
| 标 题: | 龙井市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公告(第2号)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30日 |
为依法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函〔2025〕851号)要求,2025年7月至10月,龙井市财政局委托延边天平会计事务所对龙井市看守所、龙井市拘留所等4个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结果表明,检查单位能够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细化预算编制,加强资产和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收支情况。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一是有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对原始凭证审核不严,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二是未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的问题;三是存在大额现金支出问题;四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问题;五是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等等。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规定程序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各被检查单位高度重视,采取调整会计账目,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积极整改。截至目前,各被检查单位对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龙井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