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2405013611126L/2025-23725 |
分 类: | 监督检查信息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龙井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31日 |
标 题: | 龙井市财政局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公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31日 |
索 引 号: | 11222405013611126L/2025-23725 | 分 类: | 监督检查信息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龙井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31日 |
标 题: | 龙井市财政局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31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发〔2025〕851号)要求,龙井市财政局决定对开展202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事项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财政部2025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二、被检查单位名单
1.龙井市看守所 2.龙井市拘留所3.龙井市智新镇新安村4.龙井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三、检查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及财务收支核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使用、预算单位(部门)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等情况。
(二)公司和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收入、资金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需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村集体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会计制度执行、资金资产入账、资产确权管理等“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关键环节,重点关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知道》(财会【2023】14号)等执行情况。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联系人: 金玉、金超
联系电话:0433-3287020(传真)
联系地址:龙井市海兰路99号,龙井市财政局会计科
邮编:133400
龙井市财政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