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
  • 注册
  • 龙井市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5    点击数:
     2018年,龙井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我市财政工作信息透明度。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现将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长崔京花为组长,副局长车相奎、张君、孙玉海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为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法制科,由法制科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具体事务。配置了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并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经费。 

      (二)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和2018年龙井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确定的主要任务,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明确了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内容、程序、方式和公开时限,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的工作制度。并在工作上努力做到“四个不分开”各项工作一同进行,共同部署、考核。“四个不分开”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推进依法理财工作不分开;与贯彻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促进工作作风转变不分开;与推进办公自动化和“金财工程”建设不分开;与加强廉政建设不分开。保证了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能持续、规范有效地开展。 

      (三)严格规范公开程序。指定由局法制科及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材料,法制科审核报请局领导同意后,统一发布。 

      (四)学习、培训情况。全年通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等形式,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在组织学习《条例》的基础上,努力抓好《条例》的贯彻与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在龙井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子站的计划总结、政务动态、政府采购信息、财政预决算报告、法规规划、财政信息等主动公开信息122条,其中: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101条;其他类信息数18条。主动公开预算据算和“三公经费”信息3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尚未收到过公开部分未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自2018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请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个别科室和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工作保障机制包括信息内容保障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奖惩机制等还需进一步完善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针对不足,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狠抓工作落实,增强实效。在各科室的配合下,通过分工协作,以制度提高工作积极性,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充实和更新;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支持,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众活动,广泛征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信息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2019年,我局将认真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载体,更好地推动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龙井市财政局

                                                             二0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