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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井市卫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30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8年度龙井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龙井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部署,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公开途径、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狠抓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兼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党组办公室成员、文书为组员,各科室相关业务人员为信息报送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的材料收集、整理和上传工作,切实做到任务到科室,责任到个人,为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定性提供组织保障。

    (二)认真做好备案工作。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分类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龙井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次。按照《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推进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其中,业务工作类信息117条;人事信息类2条;公示公告类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龙井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龙井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龙井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没有因政府信息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透明政府建设的进一步深入,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目前,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几个问题: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卫生计生工作主动公开的内容,应该及时核对,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三)信息公开的途径较单一,政府部门和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

    (四)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较少,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知晓度不够;

    (五)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有时会有变动,信息对接不顺畅,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对上述存在的有关问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高度重视,并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沟通,狠抓学习。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与科室及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立足需求、拓宽渠道。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坚持以公开促服务,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同时,设立举报电话,群众意见箱,实施群众直接评议和意见反馈,加大了外部的推动力,全面敞开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渠道。本着有利于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也有利于政府办事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相关业务科室的信息员,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并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龙井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3月13日